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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佛山二月二十七日电(辛述之 阮惠雄)备受关注的原中国工商银行佛山分行行长孙家礼、该行国际业务部经理卢伟强非法出具金融票证一案,经原佛山市城区法院日前审结并作出一审判决,两被告人犯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成立,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和五年六个月。
据原审法院二十七日介绍,一九九五年九月至一九九八年四月间,原中国工商银行佛山分行行长孙家礼,应境内外企业的用款要求和该行的需要等情况,授意、怂恿、默许该行国际业务部经理卢伟强组织、指使本部工作人员违反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开立信用证的规定,在明知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之间没有真实贸易背景,又没有交纳保证金或提供担保的情况下,不审查开证申请人提供的资料是否完备及其是否具备进口付汇的资格,甚至自行编造手续,超越权限,先后开具了三百六十张远期信用证,资金总额达三亿多美元,造成其中的一百二十八万多美元无法追回,折合人民币一千三百三十多万元。
经法院审理认定,这些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涉及香港和澳门多家投资置业公司、地产公司或实业公司,这些信用证到期后,用款单位未能及时还款,上述款项由中国工商银行先行垫付给境外银行,最终造成其中的一百二十八万多美元无法追回。法院认定孙家礼、卢伟强两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遂作出上述判决。(完)
稿源:【中国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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