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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成立 一受灾特困户首获救助

2003年2月09日12:50

    

  南方网讯  昨日(2月8日),广州市首个困难职工帮扶指导中心正式成立,一名正月初三遭受火灾的困难职工昨日获得首笔救助款。

    正月初三下午3时40分,海珠区南田路龙凤街状元井发生火灾,共有三户人家受灾而无家可归,广州市明星制药厂职工郑洁英家是其中之一。广州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指导中心得知他家的情况后,昨日送去了2000元的救济金。据悉,广州医药集团和明星制药厂工会部门也先后向他家伸出了援助之手,分别给予3000元和1000元的救济。据悉,广东省总工会为昨日成立的帮扶指导中心提供了10万元的启动资金。

    帮扶内容

    ●指导帮助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申办领取《社会救济证》和《低收入困难家庭证》,以享受社会救济和低收入困难家庭减免收费项目,以及低保户家庭成员医疗救助、子女读书减免费用、申请入住廉租房等一系列政府、社团解困优惠措施;

    ●向来信来访的职工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接受职工的投诉;

    ●协商、协调处理劳动纠纷和矛盾;

    ●同时市总工会法律援助处对家庭月收入低于500元,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困难职工、下岗失业人员免费提供法律援助等。

    帮扶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市、区、街国有、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困难职工。

    ●列入市总工会特困职工档案的特困职工;

    ●列入市总工会困难劳模档案的困难劳模;

    ●领取了《社会救济证》或《低收入困难家庭证》的职工;

    ●本人或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残疾、子女上学有困难、单亲等原因导致家庭困难的职工;

    ●自然灾害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

    ●再就业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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