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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讯 昨天(3月27日)下午举行的广州市人大十二届一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代表提出议案的处理意见决定》,刘小钢、伍根培、法建华等30多名代表共提出了三个有关医保议案被合并为《关于完善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议案》,列为今年市人大头号议案。
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一年多来,截至2002年12月底全市已有108万职工参加了医疗保险,但政策配套尚需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在议案中,着重关注医保实施中存在的四大问题,呼吁市政府加以改善。
会上,《发挥“千年商都”优势,做大做强广州商贸流通业的议案》和《关于加快发展广州民营科技企业的议案》也被列为今年市人大议案。广州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将上述三大议案授权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将审议结果向下一次代表大会会议报告。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对上述问题,将在交办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报人大常委会审议。
问题一:困难企业难入医保门
代表们指出,目前,相当部分困难企业由于无力支付医保“入门费”,或难以承担参保后每月的费用,至今无法参加医保。据初步统计,2002年全市尚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市属困难企业达35户以上,涉及退休职工3.2万人。另有部分困难企业目前虽按分期缴纳的办法通过借支暂时解决了医保问题,但因后续资金不足,也面临随时断保的危险。
代表们建议,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适当补贴特困企业职工参保,使他们都能参保;允许特困企业分期交纳医保费用、职工个人自愿垫资缴交;设立专门的统筹部门,吸纳特困企业职工以个人身份参保;尽快扩大医保覆盖面,把职工家属、自由职业者、个体从业人员纳入医保范围。
问题二:特困人员无法参保
代表们提到,因为广州现行的城镇医疗保险制度对集体企业和孤寡、精神病人员如何参保没有相关的规定,目前广州市不少下岗失业职工和孤寡人员、精神病患者等特困人员无法参加医保。
代表们建议,广州可参照其他城市的做法,对困难企业的劳模和孤寡老人、精神病患者、特困职工、重症、恶性病患者等特殊群体给予适当的照顾。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江云在今年人代会上透露,解决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保问题的新措施争取今年二季度出台。
问题三:个人自付比例过高
代表们反映,广州市参保职工医疗总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一直较高,尤其是住院医疗自付费更居高不下,一般都在30%以上,大部分达到40%—50%,相当部分超过50%。这对于大病、重病的医保职工,尤其经济收入处于“低保”的家庭和特困职工负担过重。
代表们呼吁,尽快建立一批适应低收入阶层的廉价医院、廉价门诊,大力发展社区医疗服务。
问题四:部分医疗单位多开贵药
代表们称,部分医疗单位存在开药舍廉求贵,重复收取检查费、起付标准费等现象。有的医疗机构过份使用非基本医保范围的药品,擅自扩大收费范围,重复检查或一项收费变相多项收费,用药、项目检查缺乏透明度和诚信指引,参保人被动消费。
代表们认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加快改革医疗服务标准和价格的管理体制,完善监管机制,尽快建立医疗服务价格调控机制,全面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建立科学、合理的医保用药和诊疗项目调整制度。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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