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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深圳3月24日消息(记者李振湘) 记者日前从深圳市监察局获悉,今年,深圳市监察局将严格执行《深圳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7种过错行为,市监察局将进行重点查处和追究。
这7种重点查处和追究的过错行为分别是:
———拒绝、放弃、不完全履行规定职责的。
———无合法依据以及不依照规定程序、权限和时限履行职责的。
———工作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贻误行政管理工作的。
———违反政务公开规定,不履行公开和告知义务,损害行政相对人知情权的。
———服务态度恶劣,作风蛮横粗暴,故意刁难企业和群众的。
——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索取、收取财物,接受当事人宴请,参加当事人提供的旅游和娱乐活动的。
———内外勾结、徇私舞弊,搞非法中介活动,为个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记者还获悉,今年,深圳市监察局还将开展行政过错和行政效能问题专项举报活动,对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错误,企业和群众可以在第一时间进行投诉。对行政过错的典型案件,市监察局将进行通报批评或在新闻媒体进行曝光。
来源: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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