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对地方保护说“不” 省府要求各地自查自纠 省政府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立即行动起来,对本地区、本部门自行制定的规定、政策组织一次全面的清理,对不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文件和个别条款,主动予以更改或撤销。
同时加强对所属部门及下一级政府的监督检查。对各级政府或者所属部门违反《规定》,实行地区封锁,或纵容、包庇地区封锁的,以及阻挠、干预查处工作的,上级政府要予以严肃处理,情况严重的,省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对直接主管的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将依法依纪处理。对以任何形式设置地方封锁的行为,各级经贸、工商、公安、交通、财政、物价、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必须按照《规定》和各自的职能予以查处,并做好受理举报工作。各级政府和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和干预查处工作。
省政府还公布了省整顿办联系电话:(020)83133368、83133451。 作者:符信 稿源:【南方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