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全身洋文视作假酒 禁向未成年人售酒
2002年10月10日13:53
记者从昨日提交广东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审议的《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中获悉,今后只需领取一个许可证便可销售所有酒类,即使销售洋酒也无需另外领证了。 而另一方面,销售无中文标明酒名、厂名、厂址的酒类,视为假冒伪劣产品,最高可罚3万元。此外,草案中还增加了“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等。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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