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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各界关注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下简称《条例》)昨天(9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而根据这个条例制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也将作为条例实施的具体程序和方法,并与条例同时施行。昨日,一名死者的家属向记者称,其父的死亡即是一宗医疗误诊事故,并表示将按新颁发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诉请医疗技术鉴定讨回说法。
据死者家属周先生介绍,7月28日,其父由于剧烈腹痛到广州某医院急诊,当时医生会诊后诊断为胃穿孔,需马上实行手术。7月29日,周先生便与医院签属手术协议书。手术中,他一直在手术室等候父亲的手术消息,两个小时后,手术室里走出一位医生告诉他,其父亲并不是胃穿孔,而是脾破裂,做的是脾破裂手术。7月30日凌晨5点,其父亲腹部疼痛加剧,医生赶来抢救,最终其父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而死亡。
在周先生提供给医生的病历中,记者了解到,当时医院跟病人签属的手术意向书的术前诊断为弥漫性腹膜炎,上消穿孔。手术名称为剖腹探查术,上消穿孔修补术,并没脾破裂一项的诊断和手术说明。
对此,死者的家属周先生认为,其父从一进医院到手术,医院的诊断都是胃穿孔,实施的都是胃穿孔手术,只不过在手术的过程中才发现是脾破裂,应属误诊导致患者死亡。另外,他和医院签属的是胃穿孔手术,而医生在手术过程中做的脾破裂手术,并没经过患者家属的同意,已经隐瞒了患者的知情权。周先生表示,他要根据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例,诉请医疗技术专家进行鉴定,为死者讨个说法。
下列情形不属于医疗事故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5.因患者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作者:记者蔡民
稿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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