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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为进一步提高市区出租汽车行业队伍素质和服务质量,把我市出租车行业建成文明服务“窗口”,适应我市国家优秀旅游城市光荣称号和城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运管中心在旅游节期间,组织开展出租车司机创优活动。
据悉这次活动的评比标准:一是规范服务无违章;二是车容车貌整洁;三是车辆设备完整。要求车辆标志灯完好、清洁,字迹清楚;车内计价器完好启动自如,显示清晰;语音器于上落客时能报送规范服务用语;炎热天气,车辆空调设备正常工作,车内、车窗开闭自如。四是营运标志齐全。五是法律意识强。要求司机自觉学习并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有关出租车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章守法,自觉接受交通运政部门管理、监督和检查,诚信守法。六是道德公德意识好,热爱汕头。要求司机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拾金不昧,救死扶伤,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宣传汕头,树立出租车行业名片品德意识,争做文明驾驶员。
这次活动严格按标准评比,评出20名优质服务文明司机,运管中心将给予表彰奖励。
(林旭)《 汕头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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