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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香港11月20日电 台湾消息:台湾年底“立委”及县市长选举竞选活动明天正式起跑,台湾“中选会”今天发布了候选人的名单。
“中选会”指出,根据“选罢法”规定,21日到30日的法定竞选期内,候选人、政党或第三人不得自行在电子媒体上刊登任何竞选广告,或为候选人宣传。电子媒体不得制作以选举为主题的节目或转播造势晚会。
“中选会”将委托“新闻局”代为监控各电子媒体,“新闻局”已在日前发函各地政府严格执行,并将在竞选期间派人到各县市录取有线、无线广告电视台节目。一旦发现有违规现象将处以3万-100万元新台币的罚款、3天-3个月的停播处分,情节严重者将吊销其执照。
作者:刘光金
稿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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