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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广西视窗讯 今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规定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近日引起南宁市民关注,他们担心日后南宁市对超定额用水部分将加价收费。昨日,就此事接受记者采访的南宁市水利局水政处的宁念孙副科长表示:南宁市并未马上实施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并且目前该市人均每月用水4—5立方米,一般不超过南方人的用水标准标,居民不必担心因此增加生活负担。
另据悉,对于今后水价收费,南宁市已通过论证的新的水价方案目前已递交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一旦该方案审批通过实施,南宁市居民用水将采取“两部制”水价办法收费,即容量水价和超容量水价两部分。容量内的水价按基本水价收,超容量部分则采取计量加价的办法收费。这种“两部制”办法与“超定额累进加价制”不完全一致,对超定额部分不采取“累计式”收费。但南宁市今后会逐步采取“超定额累进加价制”的办法收取水费。(据《八桂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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