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时政国际观点经济科教社会地方I T环保 军事 文娱体育生活图片
中国人大新闻人民书城人民健康网中国校园网光盘世界人民网日本版
加 入 书 签

新 闻 订 阅
网 站 导 航
2001年7月19日 首页 * 地方新闻 * 地方政府信息 * 地方资讯 * 电子地图 * 各地网站 * 回顾
>> 热点推荐
北京面向全国公开选拔领导干部
海南中线高速公路成了豆腐渣
广州一乘客运用《消法》索赔获胜 获赔22万
洪水退后 广西南宁灾民急需大米和药品
珠江三角:新的假烟集散地

人 民 网 地 方 网
*北京*天津*河北
*山西*内蒙古*辽宁
*吉林*黑龙江*上海
*山东*安徽*浙江
*福建*江苏*江西
*广东*广西*海南
*湖北*湖南*河南
*重庆*四川*云南
*贵州*西藏*陕西
*甘肃*新疆*青海
*宁夏*香港*澳门
*台湾  
当前位置: 联报网 >> 云南 >> 新闻 >> 综合要闻

云南省试点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少生奖励办法

2001年7月19日10:56

    

    新华网云南频道昆明7月19日电(记者邹峥)云南省政府近日在探索农村计划生育养老保险工作路子方面出台新措施,决定在"多子多福"思想根深蒂固的16个市县及少数民族地区试点实行农村独生子女夫妇和双女结扎夫妇一次性养老保险奖励制度。   

    据云南省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人介绍,这项制度规定:凡是农业人口,只要自愿终生只生一个孩子,已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落实了有效节育措施的夫妇,或是按政策规定只生育二个女孩,夫妻中一方已落实结扎措施的夫妇都可以受奖励。   

    这项制度采用向当地政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投保的方式进行。投保标准为:独生子女夫妇各享受500元;双女结扎夫妇各享受250元。夫妻双方都是被保险人,男方年满60周岁,女方年满55周岁即可领取保险金。被保险人可自行增投保险费,一并计入被保险人的个人帐户。   

    一次性养老保险奖励的投保经费由省、地、县财政根据类别按比例分别承担,试点工作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计划生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财政部门积极配合。云南省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计划生育工作状况,首先确定了16个县市进行这项试点,并对受奖励后迁移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以及养老保险资金的管理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确保实施。   

    云南省30年来累计少出生990万人,但计划生育工作仍面临很大的压力。目前,云南省的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仍高出全国平均水平,是全国人口出生率和增长率较快的省区之一。

稿源:【新华网】

 

  参 加 讨 论
  留 言

  相 关 报 道
 
  相 关 专 题
 

关于我们 本站导航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人 民 日 报 社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复 制 或 建 立 镜 像

E_mail:unn@peopledaily.com.cn

电话: (010)65091719 (010)65096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