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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5月30日13:58

云南两项禁收费用政策出台

 

    全省公共客运场所公厕严禁收费

    省政府有关部门日前转发了《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重申禁止公共客运场所内厕所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级主管部门组织力量,禁止辖区内的公共客运场所(车站、码头、机场等)的公共厕所收费。

    公共客运场所内公共厕所的范围包括,公共客运场所范围内为旅客提供等候、乘降等公共客运服务的场地内的候车(船、机)室、进出站(港、机场)通道及站台(码头、栈桥)等处设立的公共厕所。

    机动车停放在规定的公众场地,10分钟内不得收费

    近日,昆明市政府出台了《昆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到机场、车站、码头、宾馆、饭店、医院等公众场地的车辆停放时间在10分钟以内(含10分钟)的一律不得收取停车费。

作者: 吴晓燕

稿源:【滇池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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