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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云南省教育厅获悉,云南省审计厅自去年3月起对云南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费的审计工作已于日前结束,此次审计共查出云南2000年度教育违规收费12608.95万元。云南省教育厅为此严令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禁止挪用专款,杜绝收支不入账和无规定收费现象发生。
据了解,自去年3月起,云南省审计厅对全省16个地州市、128个县市区的336所中、小学校的普教经费进行了审计。审计金额总计933212.96万元,从中查出违规违纪金额12608.95万元。这些违规违纪金额主要包括部分地州市、县区政府欠拨款普教经费7816.22万元;一地级教育部门和一所学校贪污挪用公款110.19万元;少数地县教育部门和学校挤占挪用普教经费1321.6万元;一些地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私设小金库,隐瞒收入562.18万元;个别地县教育部门和学校乱收费,乱集资222.41万元;部分地县教育部门和学校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应缴未缴财政专户1027.74万元以及一些地县教育部门和学校虚列支出、使用不规范票据、漏缴各种税费、拖欠教师工资1548.61万元。
针对此情况,云南省教育厅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尤其是有关领导和财务人员要高度重视对教育经费的使用和监管工作,要重视和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财经法纪观念;加强对乡镇教办、中小学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从源头上杜绝教育经费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治理中小学乱收费;此外,还要加大对支出的监督检查力度,制定、完善对违规支出的监督、惩罚措施,严肃查处违规行为,保证教育经费安全、有效地使用。
《都市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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