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报网 >> 云南 >> 新闻 >> 经济新闻
>> 热点推荐
多次参与制毒 即将赴美的青年博士被判刑八年

贵州突发森林大火一度失控 700余亩林地被吞噬

四针“打死”三好学生 广东一游医被判赔偿

长江三峡出现近十年来最低水位 通航水深不足

2000亿"烧"热地铁建设 中国城市地铁规划一览

江苏规定:一年内三起民警违禁 公安局长辞职

违反禁令丢饭碗 河北5名干警违禁喝酒被撤职

“110”接报不出警 河南卢氏公安局判赔12500元

卫生部做出批复 再搞“人乳宴”将是违法之举

 

  相 关 报 道  
 
  相 关 专 题

 


人民网地方网

昆明五类食品食品须带“QS”标志上市

2003年2月20日09:31

    

    18日,记者从昆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今年4月1日起昆明市内已获得生产许可证的12家五类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必须贴上“QS”标志才能进入市场销售。

    据介绍,目前昆明市内共有39家五类食品生产企业申报了生产许可证和市场准入证,其中12家企业已获得了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和《市场准入证》,这12个企业的14个产品被获准在其包装上印刷或粘贴“QS”标志。据介绍,12个获证企业正在加紧赶制新包装,在老包装一时用不完的情况下,大部分企业决定采用加贴“QS”标志的方法,争取早日让带标产品进入市场。在今后的一段时间里,带有“QS”标志的大米、小麦、食用油、酱油、醋将陆续进入市场,消费者可根据是否有“QS”标志进行选购。为了尽快让消费者购买到放心的五类食品,昆明市质监局特向社会发出了通告:已取得五类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最迟到今年4月1日其出厂产品的包装上必须加印(加贴)“QS”标志;为避免届时造成无生产许可证食品产品的库存积压,昆明市流通领域中的各商场、超市在今年6月1日后,不应再大批量采购没有加贴“QS”标志的五类食品产品;各大型超市进货时要优先采购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从今年8月1日起,各大型超市不允许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五类食品。

作者:曾沛云黄兴鸿

稿源:【春城晚报】

 

  参 加 讨 论
  留 言


关于我们 本站导航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人 民 日 报 社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复 制 或 建 立 镜 像

E_mail:unn@peopledaily.com.cn

电话: (010)65368382 (010)65368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