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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昆明市工商局获悉,1999年起一直以传销坑害广大消费者的天津天狮生物工程公司云南分公司日前终被工商部门查处。该公司被处以49800元罚款。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早在1999年,位于昆明市青年路延长线北段汇龙商厦的天津天狮生物工程公司云南分公司就采用“直销员倍增发展”模式,通过总公司——分公司——专卖店——直销员的运作方式,对其生产的产品进行销售。而成为公司的正式直销员必首先须以购买天狮公司1680元的产品为代价,之后直销员将天狮公司提供的“天狮直销员卡”发展下属直销员,形成网络销售天狮产品。总公司根据每个直销员极其下属网络的销售业绩按销售额的15%至38%给予直销员业绩回报。直销员根据业绩的不同逐级晋升为业务代表、业务主任、业务经理、高级业务经理、铜狮、银狮、金狮和荣誉董事。
执法人员在调查中还发现,天津天狮生物工程公司云南分公司销售网络除昆明外,还遍及文山、红河等13个地、州、市、县以及四川省攀枝花市、贵州省贵阳市等地。其中,文山县蔡希富专卖网络以及建水县任美英专卖网络2000年连续三个月业绩超过20万,该分公司1999年至2000年11月销售收入就高达4049670.40元。
作者:宋蕾
稿源:【滇池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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