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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云南频道3月3日消息 为纠正执法中长期存在的"顽症"--超期羁押,云南省检察院从去年开始在全省检察系统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一年下来千余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超期羁押问题得到纠正,纠正率达到了95.58%。这是记者日前从省检获得的消息。
羁押是公、检、法机关打击犯罪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必要的强制措施,但如果羁押的时限出现超期就违了法,损害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然而,长期以来,由于多种原因,在侦查、起诉、审判3大环节执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超期羁押的问题较为突出,尤其是存在着边纠边超、屡纠屡超的现象,超期羁押可谓是妨碍严肃执法的一大"顽症"。
为了彻底解决超期羁押问题,云南省检察院向"顽症"开刀,去年3月起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清理纠正超期羁押案件的专项行动,大力清理纠正超期羁押。至去年年底,省、地(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共清理出了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1223人,纠正了1169人次,纠正率达到95.58%,超期羁押3年以上的案件目前已全部得到纠正,并使全省有64.7%的地(州、市)已无超期羁押现象的存在。
今年,省检要求要检察机关继续加大监督力空,把超期羁押现象降低到最低限度。(雷睛 刘德安) (稿件来源: 昆明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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