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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云南频道1月27日电(李光辉)正当一些地方农民工进城务工工资被拖欠追讨无门的时候,楚雄彝族自治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此加大了督促检查和执法力度,在春节前为农民工讨回了被拖欠的工资32万余元。
根据中央和云南省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的有关通知精神,按照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楚雄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10县(市)有关部门,从2002年12月开始,在新闻媒体公布举报电话的基础上,抽调精兵强将 64人,分11个组,划片包干,按照既定的检查方案,重点对建筑工地、采石场、砖瓦厂、小煤窑、餐饮店、宾馆以及南(华)永(仁)公路重点工程建设工地等294户用人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各检查组每到一个地方,都要向用人单位法人代表宣传《劳动法》、《企业最低工资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如实介绍对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向广大民工发放了保障自身权益的宣传材料900多份,召开农民工和职工座谈会,了解情况。针对用人单位在贯彻执行法律法规中存在的问题,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发出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通过宣传教育,使用人单位进一步增强了自觉遵守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依法依规经营的意识;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农民工工资;也使农民工、职工通过学法、知法,提高了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据统计,这次检查共查出拖欠民工工资147万元,涉及民工2000多人。截止1月23日,已补发民工工资 32万元,其余部分正在紧张的督促协调之中。
稿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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