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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云南频道9月26日消息 在“十一”黄金周到来之前,为确保游客出行安全,云南省交通部门加大旅游客运专项整治力度,规范旅游客运经营行为,提高运输服务质量,创造安全运输环境。
云南省整顿和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领导小组要求,凡从事道路旅游客运的经营单位必须经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按权限批准后,领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旅游车标识、使用统一的旅游车行车路单、旅游车标识,旅游车行车路单应与道路运输许可证相符并同时使用。从事旅游客运的车辆不得擅自改发为班车客运,从事班车客运的车辆不得擅自改发为旅游客运。在黄金周期间,经地、州(市)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批准,专业客运企业可抽调达到一级技术等级的车辆从事旅游客运经营业务,以便及时疏运旅客。同时,对车辆、驾驶员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交通部门将联合公安、旅游等相关部门,重点查处非法从事旅游客运的行为,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形成严厉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游客运经营的态势,保证游客的权益,确保游客在运行过程中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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