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音像制品分销暂行管理办法出台
2001年10月18日14:21
近日,我省出台了音像制品分销管理暂行办法,为申请从事音像制品连锁经营业务的单位提供了依据。省文化厅主管全省音像制品分销业务的工作。 据介绍,音像制品分销管理暂行办法适用于录有内容的录音带、录像带、唱片、激光视盘、激光唱盘等音像制品的分销活动。“分销”即指音像制品的批发、零售和出租等。
作者:罗亚琳
稿源:【滇池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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