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首页
用户注册|新闻订阅|免费邮箱|个人定制
当前位置: 联报网 >> 云南 >> 云南专题 >> 云南两会专题
         2001年2月13日16:03

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草案)(三)
(征求意见稿)

 

    第五篇 坚持可持续发展

    第十七章 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质量

  继续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稳定和完善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进一步降低生育水平,努力使人口自然增长率接 近全国平均水平,切实将2005年的人口总量控制在4550万人以内。重点搞好农村特别是高生育区和人口大县的计划生育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全面落实"三为主"的方针,坚持完善党政领导人口目标责任制。建立完善计划生育"三结合"及以社会保障制度为重点的利益导向机制。逐步建立依法行政、居民管理、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县乡服务网络建设,实施好国家西部人口控制工程和计划生育流动服务项目,切实改善基层设施条件,提高服务水平。大力提倡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质量。增加投入,到2005年全社会人均计划生育补助经费达到10元,其中省级达2元。

  在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开展少生家庭奖励试点,使计划生育户在扶贫济困、社会保障等方面得到实惠。

    第十八章 有效保护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

  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合理使用、节约和保护资源,加大水、土地、矿产、森林、草原、人文、旅游和种质等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

  第一节 重视保护水资源

  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节流优先、治污为本、科学开源和综合利用。开展节约用水宣传教育,大力推行各种节水措施,发展节水型产业,建立节水型社会。工农业发展和城市建设要充分考虑水资源的承受能力。引导农业 逐步以喷灌、滴灌取代漫灌,促进企业实行污水回收处理再利用,提高水重复利用率。加强水资源规划与管理,合理配置水资源,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积极保护和发展水源林,稳定水源涵养区功能。做好水的开源和节流,增加供水能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严格控制地下水超采。改革水的管理体制,建立合理的水价机制。 

  第二节 保护土地、矿产、生物和旅游等资源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土地用途管制,认真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好耕地。统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合理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和矿山管理,严格整顿矿业秩序,对重要矿产资源实行强制性保护和合理开采。强化对森林、珍稀、濒危生物资源和古生物化石保护,严禁毁林开垦和乱批、乱占林地,保护生物多样性。重视历史文化遗产、民族风情习俗等人文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加强自然、文化遗产的申报工作。推广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加强废弃物资的回收利用,促进废弃物处理的产业化。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更新补偿机制。 第十九章 加强生态建设,切实保护环境

  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并举,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促进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一节 加强生态建设

  积极推进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还草,加大宜林荒山造林力度,不断提高森林覆盖率,建立生态功能保护区。搞好自然保护区和生态示范区建设,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处理好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认真搞好山区综合开发。念好"山"字经,做好"林"字文,大力发展替代产业。加强以滇池为重点的九大高原湖泊及六大江河水系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 

  初步建立以省内六大江河流域防护林体系、重点生态治理工程为骨干的生态建设与保护基本框架。加快小流域综合治理,减少水土流失。重视矿山及建设工程环境恢复,大力开展城市绿化。

  新增自然保护区面积40万公顷、森林面积150万公顷左右,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万平方公里,基本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

  第二节 抓好污染治理

  强化城市和旅游景区大气、水、垃圾和噪音污染的综合治理,不断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搞好湖泊和江河污染源的治理,强化湖泊的截污和排污监管,高度重视以滇池为重点的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防治工作,使受污染的湖泊水质逐步好转。抓好引水济昆前期工作。推行城市、旅游区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逐步实现生活污水达标排放和垃圾无 害化处理。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逐步实施二氧化硫、酸雨控制区和重点城市的大气污染控制工程。推广清洁生产技术,严格控制和治理工业污染源,使工业废水、废气处理率提高到90%,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40%、处置率上升到20% 。防治不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农膜和超标灌溉带来的农村化学污染,使农村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

  第三节 完善保障措施

  广泛深入地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推行绿色消费。引进和开发环境保护适用技术,发展环保产业。继续推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强化环保政策导向,全面推行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进一步增加各类环保投资,积极争取国内外贷款、国际援助资金,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完善环境监测、监督体系,加强执法和监督力度,依法保护环境。继续严格实行建设项目环保一票否决制。

    第六篇 改善人民生活

    第二十章 多渠道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努力开拓就业渠道,扩大就业。初步建成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和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

  第一节 多渠道扩大就业

  努力促进经济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制定和落实优惠政策,鼓励发展有市场前景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加强在职和再就业培训力度,提高职工技能,增强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为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就业和创业创造更好条件。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实行弹性就业,提倡自主就业、家庭就业、非全日制就业和季节性就业等。努力开拓国际劳务市场,扩大劳务输出。加大对福利企业的扶持力度,为残疾人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全面推行劳动预备制度,严格执行离退休制度,建立阶段性就业制度,缓解就业压力。规范劳动力市场和劳务中介组织,建立和完善市场就业机制和就业服务体系,疏通城乡就业渠道,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

  第二节 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按照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原则,依法扩大养老保险范围,调整和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积极开展企业养老保险改革试点,逐步实行个人帐户实帐运作;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积极推进医疗机构和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建立社会医疗救助制度,健全医疗保险费用分担机制,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逐步实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完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发挥商业保险对社会保障体系的补充作用。通过加大社会保险费征缴力度、变现部分国有资产和扩大彩票发行等方式,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资金。健全社会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促进形成有效的运行机制,通过安全、灵活的投资组合,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推进社会保障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化,逐步实现由社区管理离退休和失业人员。全面实现社会保险金由银行等社会服务机构发放,争取养老金社会发放率达到100%。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按照民办公助和自愿参加的原则,建立以个人投入为主,集体扶持、政府适当支持的筹资机制,逐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巩固和发展家庭养老,探索适合农村特点的养老制度,稳步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第三节 发展社会福利事业

  发展社会福利、救济、优抚安置和互助等社会保障事业。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社区组织在社会保障对象管理和服务方面的作用,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发展慈善事业,加强对捐助资金的监管。重视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和产业,加强老年人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建设。落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切实保障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帮助残疾人康复、就学和就业,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发扬团结互助的优良传统,动员各方面力量扶贫济困。

    第二十一章 增加居民收入,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

  建立全体人民充分分享经济增长成果的机制,在经济发展和效益提高的基础上,不断增加城乡居民特别是广大农民和城市低收入者的收入。进一步提高消费水平,拓宽消费领域,优化消费结构。改善社会公共服务,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第一节 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对国有企业实行"三改一加强",实现减员增效;大力发展社区服务,多渠道扩大城镇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为增加城镇居民收入提供条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确保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发放和稳定增长,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通过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后续效益,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大力发展小城镇,促进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增加农村服务设施建设及取消对农民进城务工的不合理限制等措施,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精简乡镇机构和人员,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第二节 建立新型的收入分配制度

  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不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积极探索资本、技术和管理参与收入分配的制度。开展对企业经营者和科技骨干实行年薪制和股权、期权的试点,建立健全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完善劳动力价格的市场形成机制。规范社会分配秩序,加强对垄断、高收入等特殊行业收入分配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全社会的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依法保护合法收入,整顿不合理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防止收入分配差距过份扩大。

  第三节 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进一步提高居民吃穿用等基本消费水平,重点改善居民居住和出行条件。促进社区服务、文化娱乐、教育培训、体育健身和卫生保健等产业发展,扩大服务性消费。消除不利于扩大消费的体制障碍,改革福利型消费方式,加快收入分配货币化。建立健全个人信用制度,拓宽消费信贷范围。发展满足不同消费层次的商品住宅,建立廉租房保障供应体系。继续加强城乡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推行带薪休假制度。

  第四节 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

  推进公共服务设施管理社会化和市场化,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强化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增加公共服务投入。县级以上城市建立"便民服务中心"。

  繁荣民族文化,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完善医疗服务、预防保健、卫生监督服务体系,巩固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成果。

  加强对重大疾病的预防,保证居民的基本卫生需求,不断降低婴幼儿、孕产妇死亡率。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巩固和完善三级卫生网,发展新型合作医疗,努力解决农民基本医疗问题。抓好疾病、疫病控制及医疗应急体系、远程医疗及卫生信息管理网络等项目的实施;继续抓好农民健康和艾滋病防控等工程,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积极发展竞技体育,增强人民体质。加快体育社会化、产业化进程。

  继续抓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防御地震、旱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安全网的建设,建立灾情监测预报、灾害预防、救灾物资储备和紧急救援体系,提高抗灾、防灾和减灾的综合能力。重视安全生产,加强劳动保护。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增加安全设施投入,消除事故隐患。

    第七篇 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

    第二十二章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全面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把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与学习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起来,在全社会深入开展党的基础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无神论和科学精神教育。

  发扬"爱国爱乡、知难而上、团结奋斗、争创一流、敢为人先"的世博精神,塑造云南"经济繁荣、环境优美、改革开放、高效工作、文明礼貌、热情好客、团结稳定、治安良好"的新形象。认真实施《云南民族文化大省建设纲要》,努力建设民族文化大省,不断提高各族人民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第一节 提高各族人民的思想道德水平

  弘扬主旋律,培养"四有"新人。进一步强化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舆论力量、价值观念、道德规范和文化氛围。探索新时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方法;抓好青少年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教育。强化法制观念,加大科普宣传,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城市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重视对社会思潮及其表现形式的研究和引导;加强对社会实践中重大问题的探讨和研究,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加强对新闻舆论、出版文化、休闲娱乐等各种思想文化阵地尤其是新闻网站的建设和管理。深化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强化公民诚信教育,不断提高社会的文明程度和管理水平。

  第二节 繁荣云南民族文化艺术

  弘扬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 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把握时代精神,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推进民族文化大省建设。

  充分发挥云南少数民族文化多样性的优势,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吸收世界先进文明成果。加强民族文化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大力发展民族文化艺术,使文化产业的增速高于国内生产总值增速,尽快形成新的增长点。加大对代表全省水平和具有地方特色、民族特色的文艺门类、文艺团体的扶持力度。实?quot;系列文化品牌"战略、"艺术精品工程"和"民族文化工程",繁荣文学艺术创作,培养造就一批民 族文化杰出人才。加强对文化市场的引导和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灵活高效的管理体制和生产经营机制。

  第三节 建设完善文化基础设施继续实施文明走廊、千里边疆文化长廊工程,搞好农村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文化站建设。加强民族边疆地区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在跨境地区搞好形象维护,扩大舆论影响。规划建设多元化、多层次的特色文化区、文化村镇和文明社区。加强城乡居民、老年人以及青少年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抓紧规 划建设省民族大剧院、博物馆、音乐厅和体育馆等一批标志性建筑。重视信息服务网站、档案馆等的建设管理。加强文物、考古、遗产发掘工作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第二十三章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坚持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推进依法治省,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第一节 加强民主政治建设

  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进一步改进政府工作,继续实行重大事项通报制度,落实多方案择优决策等民主、科学决策程序。积极探索和建立新形势下促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及民主监督的制度与方法,保障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加强城乡基层政权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村民自治制度,加强社区民主制度建设,扩大公民政治参与。大力推进政务、厂务、乡(镇)务和村务公开。继续做好信访工作,强化群众监督。第二节 加强法制建设

  推进依法治省。加强政府规章的立、改、废工作。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推进政府工作和廉政建设法制化。加快推行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依法赔偿制,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加强政法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政法和行政执法机关的技术装备和信息化水平,保证办案经费,改善执法条件。全面培训政法干警和行政执法人员,提高政治业务素质,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加快司法改革步伐,防止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 

  制定和实施"四五"普法规划,增加普法经费,深入持久开展普法教育。加强法律服和法制保障工作,为弱势人群提供法律援助。增强全体公民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意识,建立良好的法制环境。 第三节 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 群体性事件,针对社会政治稳定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情况,深入持久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促进民族自 治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切实有效地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打击敌对分子、民族分裂分子、邪教组织骨干分子、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毒品犯罪和经济犯罪分子和各种恶势力,加强禁毒斗争和扫黄打非工作。搞好监狱建设,抓好劳教工作。积极探索治安管理的有效办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深入开展国防教育,提高全民国防意识。加强国防动员体系建设和人防工作,增强平战转换能力。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做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和民兵预备役工作。 第八篇 规划实施

    第二十四章 改进宏观管理,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建立健全省级经济调控体系,实现计划、财政、金融之间的密切配合和约束,运用有效的经济、法律手段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各项改革措施之间的协调,为规划实施创造必要的宏观经济环境。经济调控的总要求是:

  认真贯彻中央各项调控措施,引导和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围绕实现"三大目标",推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扩大就业规模,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加快计划、财政、金融职 能转变,优化投资结构,促进固定资产投资适度快速增长。进一步理顺价格关系,实行积 极的消费政策。经济调控政策的基本取向是:配合国家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扩大零基预算实施面,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增强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使用效益。重视财政转移支付在经济运行中的作用,强化财政的公共支出职能,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省级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稳步推进费改税。建立既能防范金融风险,又能有效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新型银企关系。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尽快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改进管理经济的方式和方法。把主要精力放在搞好宏观调控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上,减少具体事务,规范经济社会管理行为,提高行 政管理效率。实现政企、政事、政市分开,切实解决政府职能 "越位"和"缺位"问题。转变工作作风,认真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极推进地县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建立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

    第二十五章 建立实施机制,保障规划全面落实

  要实现"十五"计划的主要目标,关键在于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要紧紧依靠各级干部和各族人民,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同心同德,精心组织,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实施"十五"计划创造良好的条件。

  与《纲要》相配套,我省还将分批颁布和实施绿色经济强省、民族文化大省、国际大通道 、生态环境 、支柱产业、高新技术、教育科技、信息化、城镇化和水利建设等一批重点专项规划,并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组织建设一批重大工程。

  省政府在制定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和财政预算时,将综合运用计划、财政、金融等手段,分年度落实纲要提出的目标和任务。有关部门要把本《纲要》作为制定经济政策的重要依据,认真贯彻落实本《纲要》的内容,对所负责领域的任务制定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地县人民政府要从本地实际出发,贯彻落实好本《纲要》的精神和主要任务。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十五"计划,在全社会形成关心规划、自觉参与规划实施的氛围。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及时跟踪调查分析规划执行情况,并对重点专项规划实施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规划实施期间,当遇到国内外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或我省出现其他重大原因,实际经济运行严重偏离规划目标时,省政府将提出调整方案,报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实施。

  "十五"计划是指导云南新世纪发展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是开始实施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部署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

  全省各族人民要在中共云南省委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求真务实,为全面完成"十五"计划的各项任务,建设经济繁荣、社会进步和人民幸福的云南而努力奋斗!

稿源:【云南日报】

 

到BBS交流写信谈感想
  相关新闻
 
  相关专题
云南两会专题
  今日推荐
“三孔”风波:文物体制改革走到十字路口
海南政府报告不唱“就是好”
婺江大桥倒塌事故目击
沉重的葬礼
冤不冤?听铁路算春运账

 

 



关于我们  本站导航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人 民 日 报 网 络 中 心 、中 国 地 方 联 报 网 版 权 所 有
Email: unn@peopledaily.com.cn
电话:(010)65091779 (010)65092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