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对外开放格局
1979年中央政府决定福建、广东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为福建的发展带来机遇。自此,福建不断拓展对外开放领域,形成了由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台商投资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闽台农业合作实验基地等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开放开发格局。
至1998年,福建沿海经济开放区的范围扩大到34个县(市、区),人口2300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69.7%。
1999年福建省外贸出口103.76亿美元,出口额占全国的份额达到5.3%,全省外贸出口总额已从1979年的全国第10位上升到1999年第6位。
随着对外开放格局的逐步形成,福建吸引和利用外资的规模迅速扩大。1999年全省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42.2亿美元,约占全国实际利用外资的10%。1979~1999年累计利用外资302.4亿美元,累计批准利用外资项目2.63万项,合同外资金额596亿美元。外商投资企业已成为福建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1999年,年产值500万元以上的外资企业的工业产值占全省同口径工业总产值的60%以上,外资企业出口占全省出口总额的56.75%。利用外资结构有所变化,对外借款比重下降,外商直接投资比重上升,外商投资领域也从一般加工工业扩大到农业以及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项目;投资领域也从沿海地区逐步向内地山区延伸。
国际交往日益增多。至1999年底,福建省签订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合同两万余份,年末在外人数达5.6万人,居全国首位,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已成为福建外向型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来闽观光旅游的境外人士与日俱增,1979~1998年全省共接待来闽探亲、旅游、洽谈贸易的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人数达1152万人次,其中,外国人254万人次,港澳同胞526万人次,台湾同胞319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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