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公告
为适应福州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进一步加快我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建立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中共福州市委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拔部分副处级领导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及人数
公开选拔的职位有9个,人数9人。
福州市科委副主任、福州市规划局副局长、福州市林业局总工程师、福州市园林局总工程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福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福州教育学院副院长、福州保税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福州市琅岐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各1名。
二、公开选拔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
全国范围内凡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素养和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专业技术水平;事业心强,有强烈的改革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或从事的专业工作与报考职位的业务相近。
4.在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担任正科级职务(中型企业副职或大型企业中层副职以上)或担任副科级职务3年以上。
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现在科级领导岗位工作,不受上述任职时间限制。
5.报考市科委副主任、市规划局副局长、市林业局总工程师、市园林局总工程师、福州教育学院副院长职位的,应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报考福州教育学院副院长职位的,还应具有教学管理经验。
6.报考市法院副院长、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职位的应是非中共党员,并有一定的司法工作经验。
7.报考福州保税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和福州市琅岐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的,须具有一定的外经工作经历、英语水平达到国家六级以上或其他外语达到相应水平。
三、公开选拔程序
公开选拔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任前公示及体检等程序,经市委研究择优任用。被任用者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同级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经组织考核合格,按照法定程序或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从2000年10月25日至11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福州市西洋路12号中共福州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培训部三楼市公选办,邮编:350005。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任职文件(企业人员须提供地市级以上经贸委对该企业所定类型的有关资料)及能说明专业岗位工作经历的有关资料的原件、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6张,个人学习和工作简历。也可以从互联网上下载(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填写后,通过信函、传真方式报名。报名材料概不退还。以信函、传真方式报名的,须告知详细的联系地址、电话、传真和邮政编码,并在参加笔试前,带齐有关证件原件,以备复审。
访问网址:http://www.fz-china.com
http://www.hxrc.com
电子信箱:fzswzzb@china.com
咨询电话:(0591)3335875、3377619
传真电话:(0591)3377595
监督电话:(0591)3311212(中共福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福州市监察局)福州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0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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