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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10月28日上午召开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草案)》(送审稿)和《福建省高速公路通行费征收管理规定(草案)》。
会议由代省长卢展工主持,副省长黄小晶、张家坤、潘心城、贾锡太、曹德淦、汪毅夫、刘德章、陈芸出席会议。《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是我省今年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之一。我省地处东南沿海,地质条件复杂,自然与人为作用形成地质灾害形势严峻,为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保护地质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制定《条例》十分必要。会议原则通过了《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草案)》(送审稿),将以省政府名义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还审议了《福建省高速公路通行费征收管理规定(草案)》。随着我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的不断增加,在高速公路通行费用征收中出现的问题也日益突出,为规范通行费管理,促进我省高速公路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并借鉴其他省、市的经验,制定了《福建省高速公路通行费征收管理规定(草案)》。会议通过了《规定》,将以省政府令予以颁布施行。
作者:林艳
稿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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