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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经过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洪华生主持会议,主任宋德福,副主任王建双、施性谋、黄松禄、童万亨、黄贤模、林强,秘书长曾喜祥出席会议。副省长张家坤、省法院院长陈旭、省检察院检察长鲍绍坤列席会议。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省人事厅厅长陆志华作关于提请任免部分政府组成人员的说明,经过表决,任命卢增荣为省信息产业厅厅长;免去何团经的省林业厅厅长职务,任命黄建兴为省林业厅厅长;免去冯声康的省审计厅厅长职务,任命俞传尧为省审计厅厅长。省法院院长陈旭作关于提请任免有关审判人员的说明,经过表决,任免了一批审判人员。省检察院检察长鲍绍坤作关于提请任免和批准任命有关检察人员的说明,经过表决,任免了一批检察人员,批准任命陈承平为龙岩市检察院检察长。
宋德福在会上作了题为《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推进依法治省进程》的讲话。他说,为了加快立法步伐,本次会议将制定、修改和批准一些法规,并二审和初审一批法规草案。在一次常委会会议上安排这么多的法规立、改、废项目,表明了省人大常委会加快立法进程的坚定决心和实际行动,体现了常委会各组成人员做好立法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这对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宋德福回顾了我省20多年来地方立法的进程和所取得成绩,并对进一步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提出了意见。他强调,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做好地方立法工作;要围绕中心工作,使地方立法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要坚持从省情和实际出发,突出地方特色;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推进立法的民主化;坚持法制统一的原则,防止部门利益倾向;要把提高立法质量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要不断提高立法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
会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福建省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修正案(草案)》、《福建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了分组审议。
作者:方承
稿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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