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习近平省长在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时说,过去的一年,是实施“十五”计划和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部署的起始年。我省各级政府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共福建省委的领导下,团结全省各族人民,迎难而上,开拓进取,如期完成了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主要任务,实现了新世纪和“十五”计划的良好开局。
国民经济平稳增长
初步统计,全省国内生产总值4258.37亿元,增长9%,实现了预定的增长目标,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7个百分点。战胜台风等自然灾害,农林牧渔业增加值652.40亿元,增长3.5%。工业增加值1645.34亿元,增长11.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124.76%,比上年提高4.07个百分点,实现利润增长17.2%。第三产业增加值1701.76亿元,增长9.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左右,比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1.3%,没有达到预定目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年初预定分别增长为11%和3%)。财政总收入423.54亿元,增长14.6%。
经济结构继续优化
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由上年的16.3∶43.7∶40.0调整为15.3∶44.7∶40.0。农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市场化取向更加明显,产业化经营进一步发展。粮食与经济作物种植结构由上年的65.5∶34.5调整为63.9∶36.1。工业集中度有所提高,电子信息、机械装备、石油化工三大主导产业的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比重上升到45%。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出台《“十五”期间应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实施意见》。启动“数字福建”建设。现代服务业、新型商业、房地产业、旅游业等第三产业有新的发展。所有制结构继续调整,非公有制经济在全省经济总量中的比重继续上升。
各项改革继续深化
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步伐加快,全省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50家,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改革扎实开展。对12家省级控股(集团)公司进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全省50%的国有资产纳入授权管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开始起步。企业资产重组、破产兼并和下岗职工再就业等工作取得新进展。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确立社会保障基金征缴、发放、监督新体制,“两个确保”走在全国前列。医疗保险、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继续深化。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全面展开。出台了《关于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对外经贸迎难而上
努力克服世界经济增长趋缓的不利影响,出台鼓励出口、招商引资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改善外经贸环境。认真做好“入世”的应对准备工作,研究制定《福建省应对加入世贸组织行动纲要》。初步统计,全年外贸出口139.26亿美元,增长7.9%,高于全国1.1个百分点;合同利用外资50.07亿美元,实际到资39.18亿美元,分别增长16.1%和3.0%。利用台资转降为升,全年合同利用台资10.79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5.05亿美元,分别增长52.5%和3.4%。
重点建设重大进展
全省在建重点建设项目有17个建成或部分建成投产。完成千公里江堤建设任务,我省成为全国第一个县级以上城区基本达到国家设防标准的省份;中尺度灾害性天气预警系统二期工程全面完成。装机容量为60万千瓦的棉花滩水电站全面建成投产发电,成为我国新世纪投产的第一个大型水电项目;福建电网与华东电网成功联网,结束了福建电力的“孤岛”历史;城乡电网改造取得阶段性成果,累计完成投资62.12亿元。福宁、罗长、漳诏高速公路建设进展顺利,全年完成高速公路投资70亿元,创历史新高。作为我省第四条出省铁路通道的赣龙铁路获批开工。
市场整规成效显著
各市各部门通力协作,大张旗鼓地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拼装车、卷烟、鞋类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打击,区域性、群体性的制假售假违法活动得到有效遏制。治理“餐桌污染”工作基本实现年度目标,食品安全状况开始好转。整治金融市场秩序,省级投融资企业及境外企业整顿工作达到预期目标。依法推进建设工程招投标,建筑市场逐步规范。矿业整顿取得成效,关闭1970个小煤矿。开展文化市场治理整顿工作,经营秩序有较大改观。
社会事业加快发展
基础教育工作得到加强,巩固教育“两基”成果,扩大高中办学规模,落实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加大中小学危房改造力度。高等教育办学规模继续扩大,省属高等院校招生近5.14万人,增长16.0%。以联合办学和多形式共建为主要内容的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继续推进。福州地区大学城、厦门大学漳州校区和福建农林大学合并迁建工程动工建设。福建工程学院、闽江学院、莆田学院等3所新申报本科高校通过了设置评议。科技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步伐加快。人口自然增长率和出生率分别为6.04‰和11.56‰,低于年度控制目标。
人民生活水平有新提高
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离退休费,提高了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和生活补贴,提高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313.08元,实际增长10.8%;农民人均纯收入3380.72元,实际增长5.2%。全年居民储蓄存款增加263.34亿元。
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推进
认真办理人大交办的人民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全年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5项,提请修订的地方性法规6项,制定政府规章9项。以思想道德建设为核心,深入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实施《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和《福建省乡镇工作纲要》。“双拥”共建活动不断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保持了社会安定稳定。
政府职能转变取得新成效
扎实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抓好制度建设,促进作风转变,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推动行政管理体制创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前省级政府部门已减少审批事项606项,改革面达55.7%。全省所有的县(市、区)、乡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风建设的若干意见》。市县乡机构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稿源:【福建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