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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福州2月18日电 新设置医疗机构的审批工作在冰封4年之后,于即日起开始恢复。有意于私立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投资的人员可向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申报,根据各县(市)区制定的规划数进行公开招标、投标,在乡镇和村申办医疗机构将不受规划数限制。这是昨日记者从福州市卫生局医政处获悉的。
据介绍,为避免出现盲目竞争的局面,福州市五区八县将于2003年3月31日前制定出辖区、城关私立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将于此日期前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福州市卫生局备案后发布实施。城区、城关私立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公布后,各县(市)区要定期进行私立医疗机构设置的公开招标、投标工作,以保证设置、审批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规划内私立医疗机构的设立未经公开招投标的程序,将不予批准。对在医疗市场整规测评中成绩较差的县(市)区将暂缓受理其新设置的审批,以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
为鼓励、引导医疗卫生资源向农村、基层配置,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在乡镇和村(包括晋安区的乡镇及琅岐开发区)申办医疗机构可按相关规定的权限、程序予以受理,不受规划数的限制。另外,即日起凡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的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者,公立医疗机构分流、下岗的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者凭相关证明申办医疗机构的,也不受规划数限制并且可以随时申报。
据介绍,除民营医院外,停止新设置医疗机构审批的通知是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1999年4月下发的。由于当时医疗服务市场较为混乱,“乱办医”现象较为严重,卫生行政部门用了近4年的时间对福州市医疗服务市场进行了清理整顿,对符合标准的医疗机构核发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截至去年年底,福州市医疗机构共有3062家。(《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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