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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从2000年开始至今,福建省级医保共确定10家定点零售药店,允许参保职工持卡直接到定点零售药店买药。这本是方便广大参保患者的事,但一些医保定点药店存在违规行为,有的还把避孕药当做医保药卖。
这些违规包括,对医保政策理解不到位,执行有偏差,随意迁就个人要求,或错误引导患者违规消费。其次,未认真确认购药者身份。按医保服务协议要求,药店工作人员应认真核实身份,做到人卡相符,防止冒名顶替或盗用。但实际运行中,个别药店工作人员不负责任,拿卡就刷。其三,违规进行药品调换。省医保目前只允许参保患者用社会保障卡到定点零售药店购医保非处方药,但部分定点零售药店为增加营业额,将非医保药换成医保药,甚至将营养滋补品也换成医保药,严重违反协议要求,并极易诱发医疗纠纷事故,如福州福仁堂药店将避孕药和治粉刺药换成小柴胡片和复方克霉唑软膏药。
此外,药店药品严重虚高定价,突出的是回春药店将12.8元的“洛克”(奥米拉唑)卖到91元,老百姓反映强烈。而且定点药店专业人员少、药师与职业药师达不到规定要求,存在让患者自选药品,不作任何交待等问题。
据介绍,针对出现的问题,明年省医保中心将进一步完善与定点零售药店签订的服务协议,并加强检查监督。对定点零售药店的违规行为,省医保中心发现一次就停止其服务资格1个月;发现第二次,停止其资格3个月;出现第三次的则取消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同时,再确定几家省级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扩大一批副作用小的常用药列入医保非处方药药品目录,更方便医保患者。
海峡都市报
作者:记者 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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