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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省、市渔政机构水生野生动物保护联合执法队根据举报,突击检查福州市鼓楼区柳河路61号漳港海鲜楼。执法人员发现,该酒楼的生鲜水产品区域,竟然公开贴着“每0.5公斤中华鲟32元”的字样,4尾重约0.5公斤的幼鲟在缸里缓缓游动,该酒楼的菜谱中还列有这道菜。
店主江秋霖称,这些中华鲟不是野生的,是从西营里农贸市场以每公斤46元的价格批发来的。因酒楼开业不久,他并不知道出售、烹饪人工饲养的中华鲟也要办理《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
据渔政处执法人员介绍,中华鲟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禁止私自养殖、繁殖和出售。对于非野生中华鲟少量用于销售的,也必须由福建省海洋渔业局法规处办理经营许可证后才可经营出售,私自经营属于违法行为。
作者:记者杨婀娜
稿源:【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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