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12月11日起,武夷山市科局级单位行政“一把手”不能再以个别通气或部(局)长、委(办)主任办公会的方式,决定单位的重大事项,而应采取“事务会”的形式进行决策,行政“一把手”不再一人说了算,大大提高了单位决策的民主化。
为从根本上改变现行许多科局级单位行政“一把手”一人说了算的局面,进一步规范市直各单位议事和决策程序,武夷山市在全市科局级单位推行市直部(委、办、局)务会(简称“事务会”)集体议事暂行办法。“事务会”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规定参加人员必须是党政正副职及单位纪检书记,人数不得少于3人,会议召开时必须有2/3的成员到会,且投赞成票数必须超过到会人员的半数才算有效。“事务会”可根据议事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记名投票等形式进行,如事项多,应逐项表决;干部任免、调动、奖惩等事项则必须逐个表决。为确保“事务会”制度不走过场,武夷山市委组织部还公开了干部监督电话,对因违反议事程序的单位随时进行检查,一经发现,单位领导要受到相应的处分,议事内容也全部视为无效。 (金文莲) 稿件来源:闽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