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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4月22日开始,厦门市工商部门向该市农贸市场推广“先行赔偿”制度。
“先行赔偿”制度原是今年3月厦门市湖里市场在工商部门的指导下率先实施的。一旦发现短斤少两、以次充好等情况,市场开办单位首先要补齐不足,然后要赔偿不足价钱的一倍,情况严重的要主动接受工商部门的查处。和别处不同的是,在这里,消费者买完东西,可以向摊主索要“商品信誉卡”,然后到设在市场里索证台的公平秤上称一下,随后输出的一张湖里市场复称凭证上,商品的类别、重量、价格一目了然。如果这些情况和“信誉卡”上不符,市场开办单位就要向消费者进行“先行赔偿”,而经营者则要按经营合同的约定接受开办单位及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处理。
湖里市场先行赔偿制度运行一个月来,市场违章违法行为大大减少了。为此,厦门工商部门在全市农贸市场推广这种制度。 (林世雄)
稿件来源: 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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