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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福州3月17日电(沈汝发 巫奕龙)汽车消费渐热,汽车售后保障却不尽如人意,对汽车安全隐患的投诉正日益成为消费者投诉新热点。据福建省消委会消费投诉部副主任许歆介绍,去年汽车投诉达106起,涉及的金额占总投诉金额的10%以上。根据省消委会提供的材料,消费者投诉汽车质量主要集中在汽车转向、制动系统失控、紧急状态下安全气囊无法打开、发动机故障、油箱漏油、密封不严等安全问题。
消费者郑某购买的高级轿车使用不到三个月,排气管、雨刮、里程表等部件就陆续出现问题。消费者林某购买的同一公司生产的家庭轿车,使用不久即发现方向盘重力泵等部件出现质量问题,修理三次,但每次修理后不到一周又出现质量问题,造成多次驾驶事故,其中较大事故两起,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近期,这家公司生产的系列轿车事故频发,消费者提出退货或换货时,厂商均以售后保修手册中规定的“公司的极限责任是修理产品”为由拒绝车主的要求。
福建省消委会有关负责人指出,“极限责任”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符,对消费者极不负责任。不管汽车“三包”如何规定、何时出台,其定位应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下的一个标准,不能与大法相悖。“三包”不是经营者对消费者的恩赐,而是必须履行的义务,企业不能以没有“三包”规定去否定其应承担的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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