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报网 >> 福建 >> 新闻 >> 综合要闻
>> 热点推荐
北京人才竞争力和科技竞争力位居全国首位

政协委员出"名门""毛氏三姐妹"聚首政协会

"两会"花絮:宋祖英微笑合影 陈道明悄作"保镖"

吴小莉结束休假报道两会 产后复出风采不减

河南发现唐代青花瓷产地 找到烧制唐三彩窑炉

山东茌平发生发生特大车祸 客车撞货车8死17伤

河北成安:法院“飞车”撞翻三人 造成一死两伤

新闻出版总署要求各地彻底查缴反华非法游戏盘

武汉破获一起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案 涉案千余人

保定一银行行长伪造汇票专用章骗款2亿被逮捕

 

  相 关 报 道  
 
  相 关 专 题

 


人民网地方网

汽车安全隐患成为福建消费投诉新热点

2003年3月18日07:57

    

    新华网福州3月17日电(沈汝发  巫奕龙)汽车消费渐热,汽车售后保障却不尽如人意,对汽车安全隐患的投诉正日益成为消费者投诉新热点。据福建省消委会消费投诉部副主任许歆介绍,去年汽车投诉达106起,涉及的金额占总投诉金额的10%以上。根据省消委会提供的材料,消费者投诉汽车质量主要集中在汽车转向、制动系统失控、紧急状态下安全气囊无法打开、发动机故障、油箱漏油、密封不严等安全问题。

    消费者郑某购买的高级轿车使用不到三个月,排气管、雨刮、里程表等部件就陆续出现问题。消费者林某购买的同一公司生产的家庭轿车,使用不久即发现方向盘重力泵等部件出现质量问题,修理三次,但每次修理后不到一周又出现质量问题,造成多次驾驶事故,其中较大事故两起,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近期,这家公司生产的系列轿车事故频发,消费者提出退货或换货时,厂商均以售后保修手册中规定的“公司的极限责任是修理产品”为由拒绝车主的要求。

    福建省消委会有关负责人指出,“极限责任”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符,对消费者极不负责任。不管汽车“三包”如何规定、何时出台,其定位应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下的一个标准,不能与大法相悖。“三包”不是经营者对消费者的恩赐,而是必须履行的义务,企业不能以没有“三包”规定去否定其应承担的责任。(完)

 

  参 加 讨 论
  留 言


关于我们 本站导航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人 民 日 报 社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复 制 或 建 立 镜 像

E_mail:unn@peopledaily.com.cn

电话: (010)65368382 (010)65368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