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协八届四次会议关于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1年2月12日政协第八届福建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本网讯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福建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同意王良氵专副主席代表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对省政协八届三次会议以来常委会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表示满意,对存在的问题和2001年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要求常委会按照工作报告提出的工作思路和具体安排组织实施。
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常委会认真贯彻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的各项决议,组织委员围绕“两个文明”建设参政议政,为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会议充分肯定了游德馨同志和届中调整离开政协岗位的老委员所做的贡献,并表示敬意。
会议要求我省政协组织在中共福建省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积极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着重就增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效等重大问题建言献策,为我省的改革、发展、稳定和“十五”计划的顺利实施,加快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作出更大的贡献。 稿源:【福建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