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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3月28日《中国青年报》读到兰州市有个“风情办”(黄河风情线管理办室的简称),不由自主想起了两年前曾轰动全国的郑州市市、区两级“馒头办”。
设置“馒头办”是为了让百姓吃上放心馒头;组建“风情办”意在管好“黄河风情线”的市容秩序。二者都是政府行为,出发点都不错。
然而,从政府监管市场和市容的实际需要出发,两个“办”均属重复设置的“多余办”。
要管好馒头的卫生和质量,当地卫生、技术监督、工商行政部门都有相应的权限。若厂商不服管,还可动用执法(罚)权。郑州市的百姓吃不上放心馒头,不是没机构、没人管馒头,而是有权、有责任管的机构和人没尽到监管的责任。同样,要管好黄河沿岸的市容,也无须新设什么“风情办”,地方政府只须督促市容监察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就能解决问题。多头管理———增加管理事项就增设管理机构的做法,不但浪费现有的行政监管资源,而且增加百姓负担,结果越管越乱。
法治社会的政府必须是个守法政府,其大小管理事项都得经过相关法律、法规的授权,也即遵循“行政许可”原则。拿此国际惯例一对照,无论是“馒头办”还是“风情办”,都名不正、言不顺,都属于不合法的“办”。
师出无名必扰民!必没有正式的行政编制和相应的经费预算;必借助自收自支来维持机构的运转。而不论什么“办”,只要监管与“创收”二合一,必产生行政腐败!
曾几何时,郑州市市、区两级“馒头办”不仅扰民———为“创收”甚至在闹市街头互相辱骂动粗,丢了地方政府的脸面。如今,兰州市的“风情办”同样不清不白,拿没拿人家(企业)的好处咱不能妄加推断,但“借”了人家黄河啤酒集团几辆轿车却是客观事实。当然,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作为回报,40公里“黄河风情线”40多个零售摊点,只准经营者卖黄河啤酒。谁要不乐意……
说“风情办”只扰民没干点正经事,那“办”里的工作人员肯定不服气。譬如,“风情办”对沿岸摊点实行经营标识“四统一”,谁能说不是为兰州市的形象添彩?
可是,站在政府管理市场的角度看问题,“四统一”还是统错了地方。政府监管市场,的确有许多事情要统一,譬如对摊点出售的食品卫生、质量标准要统一;发现违规经营处罚的标准要统一,等等。惟如此,才能保证百姓都能买到放心食品。群众满意了,那兰州市才有好形象。反观“风情办”,统一的是经营者的桌椅、冰柜加服装,只图个表面“统一”。除了咱中国,世界上还有哪个地方的政府热衷于这样的“统一”?
该统一的事情未必认真去统一,不该统一的事情却非统一不可,这不是扰民又是什么?明摆着增加了经营者的负担。多此一举的“风情办”之所以出现,凸现出政府管理城市的思维定位存有偏差。
声名狼藉的“馒头办”早已进入了历史的博物馆,人们想看一看“风情办”下一步怎么办?
作者:河杉
稿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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