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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饭腐败"无责任风险吗

2002年1月26日12:06

    

    新年刚过,春节马上来临,又到了总结工作、联络感情的时间,各地不免又开始一轮大规模的公款吃喝。 

    据2001年底《经济半小时》报道:豪庄酒家是海南临高县一个规模较大、档次较高的餐馆。虽然生意很好,但是老板还是愁眉不展。原来,签单而不是用现金付款吃饭,是许多单位多年来养成的一种习惯。于是,签单容易要账难,便成了这些单位的另外一个习惯。目前,包括临城镇法庭在内的20多个单位,欠酒家大约100万元的饭款,使这家饭店的生意“外强中干”。 

    在拖欠豪庄酒家吃喝款的20多个单位中,临高县临城镇政府是最典型的一个。从1996年到1998年,两届镇政府共欠24万余元的吃喝款,最后,竟不得不靠卖地和停建办公楼来偿还,遂成为当地的一大新闻。 

    在全国,类似于临城镇政府因付不起吃喝款而卖地、停建办公楼的做法,绝非独家新闻,反而带有一定的普遍现象。由此,不能不让人思考隐藏在现象背后的某些危机: 

    其一,这种做法,不仅不能从根本上煞住吃喝风,反而后患无穷。据说,欠豪庄酒家的24万元,只是临城镇两届政府吃喝款中很小的一部分,现如今,该镇每年花在吃喝上的开销仍高达10至20万元。倘若该镇的官员学习愚公“卖地不完,吃喝不止”的精神,不将土地“吃完”誓不罢休,那么,“吃”完土地以后又该吃什么?再者说,土地属集体所有,作为一级政府,他们是否有权靠拍卖土地来还“私债”(吃喝款),还真是个未知数。要是当地的农民不答应,以此状告镇政府,真不知道临城镇政府又该如何应诉? 

    其二,类似于这样的奇闻,说明了什么?有关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的禁令,真可谓“年年岁岁‘令’相似,岁岁年年‘吃’不同”。有令不止的结果,是政府形象的严重打折。之所以造成这一反常现象,关键在于“吃饭腐败”无责任风险可言。换句话说,至少在目前,还不至于因这种腐败会受什么处分。既然有“吃是自己吃,债是公家背”的大好环境,那么,不吃不喝岂不成了笑谈?说不定,陪上级检查团吃好喝好,反而升迁有望呢。相反,若是因招待不周,恐怕还要殃及自己的前程。从临城镇的几任主要领导来看,尽管欠账一个比一个多,照样荣升的荣升,高就的高就。如果吃喝无过的现象不扭转,又从何说起遏制住“吃饭腐败”现象的蔓延势头呢? 

    其三、“吃喝意识”是吃喝腐败的根源。临城镇政府因吃喝背上这么沉重的包袱,不吃喝行不行?答案是否定的。一位官员说,有一些是非吃不可的,比如上边来检查,你总不能让领导空着肚皮回去;一原临城镇副镇长认为,这里是乡下,情况就是这个样子啦。我不知道国外的官员下基层视察的机会多不多,也不晓得他们是怎么解决吃饭难题的,只是在中国,官员的吃喝却变成了一种“正常”的工作。 

    其实,吃喝意识归根结底还是一种衙门意识。不少官员,大凡有点职务有点身份,只要下去“走动”(或者说是“检查工作”),走到哪里对方都必须接待好自己。所谓接待,说白了就是管好饭,这几乎成了一种思维定势,并大有“遗传”的趋势。可以说,不消除官员的这种意识,就很难奢谈根除吃饭腐败的问题。 

    吃喝款要靠卖地还,尽管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但这总比赖账强。不久前,某地政府也是欠了一屁股吃喝款,当债主上门讨债时,一位官员竟振振有词地说:“都怪你们这些饭店在引诱我们去吃喝!”你看,明明是自己吃了喝了,却将板子打在别人屁股上,实在是一种强盗逻辑。按照这种逻辑,全国没有了第三产业,也许官员们就全廉政了,但这现实吗? 

    改进工作作风,当然也包括改掉大吃大喝的不正之风。无节制的吃喝欠债,吃掉的只能是党和政府的形象与信用。不难想像,一旦失去了这二者,怕是仅靠卖地、停建办公楼也难补偿的吧? 

作者:刘海明

稿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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