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省以建设“生态省”作为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编制《黑龙江省生态建设规划纲要》,实现可持续性发展的宏伟蓝图。
到2005年,黑龙江省可新增人工林面积90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43.9%;改良草场120万公顷,草原“三化”治理面积153.3万公顷,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40%;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0万公顷,水土流失率小于27.2%,退化土地治理率50%,矿山复垦率40%;受保护陆地面积占全省面积11.8%;改良中、低产田400万公顷。
绿色食品生产基地100万公顷,绿色畜产品占畜产品总量的25%;城市空气环境质量50%达到功能区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60%达到功能区标准,工业固体废物及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分别达到68%和20%,生态农业试点和生态示范区面积占全省40%,人口自然增长率小于4.5‰,城市(镇)化水平达到58%。
通过2006年到2015年的经济、生态、社会复合系统的循环,到2020年黑龙江省将形成以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为支撑,以生态产业为主体的高效生态经济体系。全省经济社会总体发展水平、人民生活质量、科技文化等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内发达省份水平。黑龙江省宜林地全部绿化,森林覆盖率达45.5%;水土流失得到初步治理,退化土地治理率达80%,矿山复垦率85%;优质草地占70%以上,草地生产能力提高20~30%;城镇失业率小于2.5%,城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覆盖率达100%,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3平方米。人口自然增长率小于3.0‰,城镇化水平达67%,科技进步对GDP贡献率达到53%以上。
来源:中国广播网 作者:姚建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