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减轻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的负担,从6月26日起,贵州省有关部门将取消24项不符合规定、不合理的收费,降低3项收费,此次减免加上今年3月取消的暂住费等7项收费,每年能减轻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的8000多万元经济负担。
取消的收费项目包括劳动部门的共12项省外,省内、县市内、外县劳动人员管理费;待业证工本费;外出务工人员办证工本费;城乡待业人员就业管理费;外省、外州、外县人员在黔南州就业费;黔东南州内跨县(市)劳务人员服务费,以及外省外地区劳务人员服务费。同时,取消计生部门的6项流动人口审验证费、计划生育管理证费、计划生育费、计划生育资料费和流动人口证工本费、外来人口管理费;建设部门的外地务工经商人口管理服务费和劳动保险费两项收费;民政部门的3项外出打工人员未婚证费、未婚证明工本费、婚姻状况证明书费;工商部门的对外建筑企业收取的个体管理费。和以上24项收费项目名称不同,但实质内涵相同的类似收费项目一并取消。
3项收费项目降低标准:计生部门收取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工本费统一为5元/证;劳动部门收取的出省劳务人员跟踪服务费由每人每月4元降为3元;公安部门收取的《暂住证》工本费由10元/证降为5元/证。(完)
稿源:【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