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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记者从慕绥新几万元港币的行头上判断出他是个腐败市长,为什么慕绥新身边的人就是发现不了?
沈阳市纪委工作报告指出,慕绥新、马向东等人案件不仅涉及到“一府两院”原主要领导,还涉及到一些重要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不仅表现为孤立的、个人的腐败问题,还表现为团伙性、集体性的腐败行为;不仅使一些干部走上违纪违法道路,而且带坏了班子,带坏了队伍,带坏了风气。
7月28日,中共沈阳市第十次代表大会召开。反思慕绥新、马向东等严重腐败案件的经验教训,加强对党员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和权力制约,成为代表们的焦点话题。
中共沈阳市委书记张行湘代表中共沈阳市委第九届委员会向大会作了报告。近两万字、总共五部分的报告专门列出两部分,用了将近40%的篇幅反思慕、马大案带来的经验教训。
沈阳市近期被立案审查或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腐败官员中,有16人是各级党政“一把手”。
沈阳市纪委书记王启文向大会所作的工作报告,用“我市建国以来极其严重的一起腐败案件,其涉及的领导干部人数之多,职级之高,违纪金额之大,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极为罕见”来强调慕、马腐败大案的严重性。报告指出,“他们之中,有的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私分公款,公款注册境外私人公司;有的大搞权钱交易,行贿受贿,拉帮结伙,编织关系网;有的利用土地批租、项目承包、减免税费之机,为个人谋取巨额非法利益;有的纵容配偶、子女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巧取豪夺;有的私设‘小金库’,截留国家、集体收入,用公款送礼行贿、跑官买官;有的与黑社会势力相互勾结,走私贩私,参与非法活动;有的徇私枉法,为违纪违法者通风报信,泄露机密,策划翻案;有的生活腐化糜烂,公款吃喝玩乐赌,包养情妇等。慕绥新、马向东等人案件不仅涉及到‘一府两院’原主要领导,还涉及到一些重要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不仅表现为孤立的、个人的腐败问题,还表现为团伙性、集体性的腐败行为;不仅使一些干部走上违纪违法道路,而且带坏了班子,带坏了队伍,带坏了风气。”
报告同时强调指出,“慕绥新、马向东等人腐败问题发展到如此严重的地步,与一些党组织反腐败责任意识不强,治党不严,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疏于教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有直接关系。”报告说,“当前,要继续配合和参与中纪委对慕绥新、马向东等人案件的调查,完成好专案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一位参加会议的企业家党代表认为,两份报告在谈及慕、马腐败问题的经验教训时,一再强调要进一步加强监督制约机制,非常到位。他说,“一个香港记者能从慕绥新价值几万元港币的一身腐败行头上判断出这个腐败市长,为什么慕绥新、马向东身边的人就是发现不了?这本身就说明我们现行的监督机制有问题,监督体系还不够健全。”
慕、马大案拔出萝卜带出泥。鞠秀礼代表认为,这一大案实际上暴露出我们现行监督体系中存在的问题。他指出,如果一个地方的主要领导者形成了腐败和勾结的小圈子,形成了一个非组织体系,这个小圈子就变成了腐败的保护伞和策源地。
对领导干部8小时工作之外的监督,实际上也存在问题。这个时候我们的干部在干什么,组织上不一定掌握,群众知道但没有畅通的渠道去反映。
群众的舆论监督渠道不够畅通,在鞠秀礼看来是一个应该引起足够重视的问题。他建议,要把群众监督的意见当作第一信号加以关注。
反思慕、马大案,参会代表们纷纷表示,揭露并清除慕绥新、马向东等腐败毒瘤,说明我们党有足够的力量纯洁自身队伍。鞠秀礼充满信心地说:“办法总比困难多。对慕、马大案中暴露出来的这些监督死角,只要我们给予充分重视,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我们就能对监督体系里发现的缺失加以完善。我们的党一定能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稿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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