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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不满15周岁,身体还未发育健全,为了帮助家庭减轻经济负担,每年有百名童工涌入劳动力市场,成为私营企业和乡镇企业的廉价劳力。这是发生在盂县的惊人现象。
9月19日,“工会法三晋纵深行”记者团在盂县采访时,该县工会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从1997年开始,盂县一些偏远山区的农家孩子便相继涌入县城或部分乡镇的劳动力市场,每年至少有100余人,平均年龄仅在14岁以上,有的童工已经初中毕业,但大部分则是中途辍学外出打工。 这些童工中,尤以女孩居多,据介绍,她们从事的职业多为商店的售货员、饭店的服务员以及早点摊的杂工,也有少数从事保姆等家政服务。
这些童工中,月工资最高300元,最低的不足200元,每天劳动时间有的长达12个小时,超时的疲劳作业状态使他们的身心健康受到极大损害。 然而,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该县有关负责人在解释使用童工这一问题的原因时,竟然以“某些家庭重男轻女”作答,并强调说,这些童工的出现,多是由熟人引荐,不会出现啥问题。
《劳动法》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童工,阳泉市盂县竟然出现这种违法的事情,万一哪一天发生意想不到的事故,谁来负责呢?盂县当地政府难道还要让这种违法现象再延续下去吗?
稿源:【三晋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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