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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0名警长执法不过关被诫勉 |
中新网2月21日电 河北省公安厅对执法质量不达标的单位开始实行诫勉谈话制度,2月19日,去年全省执法质量不达标的20个县市区公安局的局长,被召集到公安厅进行集体诫勉谈话。
据人民公安报报道,河北省公安厅重申,一年执法质量不达标的单位,对局长实行诫勉;两年执法质量不达标的单位,局长要自动离职或商请有关部门对其予以免职。
据悉,在去年的考评中,20个不达标单位的执法质量问题主要表现为滥用刑事强制措施、行政执法不规范、对执法的监督工作不到位、民警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偏低造成执法随意性较大等。
其中,承德市公安局双桥分局因执法不力,造成黄、赌、毒犯罪现象严重,晋州市公安局因发生刑讯逼供案件,直接被定为执法质量不达标单位。
在这次集体诫勉谈话中,20名公安局长就本单位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了深刻检查和剖析,并提出了整改措施。
河北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尤其是执法质量不达标的单位,要严格落实执法质量标准,严格实行执法责任制。要严肃执法纪律,加大查处力度,从而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执法责任体系。在公安队伍建设上必须要有铁的纪律,赏罚分明,严格执行“五条禁令”,设立执法“高压线”,并认真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张光卿)
稿源:【中国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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