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法院:为困难群众减免诉讼费1919.5万元
2003年2月20日16:10
人民网天津1月11日电 天津市各级法院让那些有理没钱的百姓打得起官司和打得赢官司,2年来(实施了一整套司法救助制度后),依法有效地维护了一大批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共为这部分人减免诉讼费1919.5万元。 天津市高级法院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实施了一整套司法救助制度,规定凡涉及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单位、特困企业、残疾人、孤寡老人、未成年人、儿童等诉讼当事人依法实行司法救助,对诉讼费视情况给予减、免、缓,并且对实行减免的诉讼案件一律优先立案、审理和执行。(高暄、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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