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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在逃嫌犯包装成武警战士 安徽一批公务员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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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在逃嫌犯包装成武警战士 安徽一批公务员被判刑

2002年5月16日08:51

    

  本报阜阳5月15日电 备受关注的《谁将嫌犯“包装”入伍》(本版“社会广角”栏目3月29日曾作报道———编者)的涉案官员终审败诉,被判有罪。

    4月30日,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对将临泉县在逃嫌疑人周乘峰“包装”成武警战士案件中的上诉人,即县教委党组副书记、原牛庄乡乡长严冬,副乡长兼派出所所长陈彪,乡武装部部长于栋,乡司法所所长邢怀修,乡派出所聘用户籍协理员刘广忠 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刑事判决。严冬、陈彪、于栋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被告人刘广忠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被告人邢怀修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范海游)

    《人民日报.华东新闻》(2002年05月16日第二版)

    

        谁将嫌犯“包装”入伍  

    

    安徽省临泉县的在逃嫌犯周乘峰,摇身一变成了武警战士。帮他通过层层关卡“改头换面”的,有牛庄乡原乡长严冬、原副乡长兼派出所所长陈彪、乡武装部原部长于栋、乡司法所原所长邢怀修、乡派出所原聘用户籍协理员刘广忠等人。检察机关以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对他们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作出有罪判决

    曾是盗窃惯犯,四年前又殴人致重伤,竟蒙混入伍

    1995年,刚满14岁的周乘峰,因盗窃自行车被罚款2000元;1997年,伙同他人盗窃现金1万元,被拘留15日;同年,他将杨某殴打致伤,经调解,赔偿数千元;1998年11月16日,他冒充公安干警,伙同他人重伤宋某。

    2001年4月,相继落网的同伙“咬”出了周乘峰,临泉县检察院依法批准将他逮捕。而此时,周乘峰已混入武警某部一年多时间。

    警方向周母刘敏霞询问周乘峰的情况时,她竟然矢口否认有周乘峰这个儿子,过后还打电话给在部队“服役”的周乘峰通风报信。

    纸是包不住火的。去年4月30日,已在武警某部防暴中队几年的周乘峰,被武警江西省总队勒令提前退出现役,押解回老家临泉县。

    2001年8月23日,周乘峰与其母一并受审。周被临泉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刘敏霞以包庇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

    层层关卡这样打开:改名字、改政审、改会议决定

    谁“包装”了周乘峰?首先要“归功”于他的母亲———在临泉以算卦为生、名噪一方的刘敏霞。再有,就是那些在地方上“有头有脸”的人。

    刘敏霞得知周乘峰“闯祸”将宋某打成重伤后,便开始利用算卦结织的关系网,为儿子逃避法律制裁“摆棋布阵”。

    她先是趁临泉县出台“农转非”政策之机,为周乘峰购买了非农户口,并将他的名字改为“刘俊龙”。而真正的刘俊龙此时已在安徽某大学就读。到接受临泉县检察机关询问时,真的刘俊龙一家人大为惊讶。

    这一切,都是牛庄乡派出所聘用户籍协理员刘广忠的“杰作”。刘敏霞的一箱“文王贡酒”,使刘广忠瞒天过海为周乘峰办理了户口迁移手续,悄悄地安在了刘俊龙父亲的户头下,且办理了一张身份证。这样,周乘峰就从临泉县警方的侦查视线里“消失”了,直至其批捕在逃。

    做到这一步,刘敏霞并没有满足。为彻底打消儿子“闯祸”的隐忧,她又打起让儿子混入部队的鬼主意。

    为保证向部队提供优秀兵源,临泉县征兵办当时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对应征青年政审进行“十查”:是否有犯罪前科;有无严重打架斗殴行为;是否系因违法犯罪受侦查、起诉而负案在逃,以及被司法部门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常住户口是否人户分离,等等。同时,不准异地报名应征,不准降低政审条件、年龄和文化标准。凡政治退兵的,谁调查、谁政审、谁负责,视情节给予直接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追究其法律责任。

    在刘敏霞的拉拢腐蚀下,一些胆大妄为的干部没有把这条“高压线”放在眼里。受刘敏霞之托,刘广忠带着他们母子,找到时任牛庄乡征兵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的乡武装部部长于栋。于栋明知该乡没有非农户口兵员指标,擅自决定让“刘俊龙”报名。“刘俊龙”体检合格后,时任牛庄乡征兵领导小组副组长兼政审组长的乡派出所所长陈彪,和于栋一起作出决定,由刘广忠和时任牛庄乡征兵领导小组成员、乡司法所所长邢怀修负责对“刘俊龙”政审。刘、邢两人在明知“刘俊龙”系异地当兵,且是冒名顶替,竟然合伙伪造牛庄乡中学等方面的政审材料6份,证明“刘俊龙”在校期间“思想进步,学习努力,遵守纪律,遵纪守法”,致使“刘俊龙”政审蒙混过关。

    1999年11月29日,牛庄乡党委定兵会召开。会上,北京某部接兵同志明确提出:刘俊龙父亲没有“刘俊龙”这个儿子,并认为“刘俊龙”的户口有问题。会议决定,不同意“刘俊龙”入伍。

    次日上午,时任牛庄乡征兵领导小组组长、乡长的严冬和陈彪、于栋一起,擅自改变会议决定,分别在“刘俊龙”的《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上签字:“政审合格,同意入伍”,并分别加盖了乡政府、武装部、派出所的公章。下午,他们擅自将“刘俊龙”作为合格的应征公民推荐至县武装部,致使嫌犯周乘峰改名的“刘俊龙”混入江西武警某部。

    影响如此恶劣,当地却传言当事人可能被判无罪

    案发后,临泉县检察院为慎重起见,将严冬、陈彪、于栋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刘广忠、邢怀修涉嫌滥用职权罪上报安徽省检察院。省检察院检察长宋孝贤主持召开检委会作专题研究。2001年7月30日,省检察院批复阜阳市检察院:上述5名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应视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据此,阜阳市检察院批复临泉县检察院:“经研究认为,犯罪嫌疑人严冬、陈彪、于栋的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刘广忠、邢怀修的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据此,临泉县检察院于当年9月26日向法院提起公诉。

    据反映,在两天庭审中,不少在当地有影响的人,竟认为严冬等人的做法是“老好人”行为,没啥大不了的,检察机关是小题大做。庭审时,被告人家属除了时不时给被告人递吃递喝外,还让被告人接听手机。如何看待这种行为,据旁听庭审的某报记者称,当时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院工作人员说,这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审判长没有必要去得罪人。

    庭审中,工作人员除不允许记者拍照外,还两次以怀疑记者包里藏有“爆炸品”为由,对记者进行搜查。

    12月12日,临泉县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严冬、陈彪、于栋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被告人刘广忠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被告人邢怀修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此案并没有结束。据当地有关司法人员介绍,上述案件的有关人员已经上诉。二审将于近期择日开庭。虽没开庭,但此案被告将被宣告无罪的说法,已在当地不少人中传开。 

    《人民日报 . 华东新闻》 (2002年03月29日第四版)   

    作者: 范海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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