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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浙江省兰溪市委书记掐死女记者被判处死缓

2001年8月01日08:21

    

    原浙江兰溪市委书记、后任省环保局监测科技处处长孔哲杀害《浙江青年报》女记者方筱萍一案,日前落槌定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核准,判处孔哲死刑,缓期执行。

    

    去年10月15日,孔哲因琐事纠纷在方筱萍住所掐死了方,后自首归案。

       今年2月14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孔哲死缓,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方筱萍的丈夫余建伟和方筱萍的父母经济损失计3万元。因认为赔偿太少,余建伟和方筱萍父母就一审民事判决部分向省高院提起上诉。后经调解成功,原告申请撤回上诉,被予以准许。

    

    一审宣判后,孔哲和公诉人对刑事判决部分均未提起上诉或抗诉,杭州市中院则按照《刑法》规定报请省高院复核。省高院经审查认定一审判决正确,核准判处孔哲死缓。实习生俞亮 通讯员杭仲 本报记者朱海兵 

    

    《今日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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