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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今天闭会。今天下午,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厅举行。会议表决通过了《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等法规及人事任免事项。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信田、吴葵光、陈苏厚、毛志君、董范园、王学萍、林明玉,秘书长徐经国等33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毛志君主持。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曾浩荣,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秦醒民列席今天的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常委会副秘书长、部分省二届人大代表、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委员、省直机关有关单位负责人、常委会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和各市、县(区)、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共75人。此外,有2人旁听今天的全体会议。
4天来,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对各项议程进行了认真的审议,提出了许多意见。列席人员也畅所欲言,发表了各自的看法。
常委会组成人员经过审议,在今天的全体会议上表决通过了《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海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织代表评议规定》、《关于提请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的决定》、《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大代表工作的决定》和《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问题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曾浩荣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秦醒民提请本次会议任命的人选23人,其中21人获得通过,省人民检察院提请任命的人员中,有2人未通过。会上,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在审议过程中,就省政府提请审议的《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护法〉办法(草案)》,委员们认为,为了加强水土流失的防治工作,有效遏制水土流失不断增长的趋势,促进我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该实施办法是必要的。但法规草案比较粗糙,不适当地扩大了部门的职权,有些规定与国家法律相抵触,因此,建议将该草案退回修改后,再提请审议。根据《海南省制定与批准地方性法规条例》第29条规定,这一法规草案不在本次会议上交付表决。
在分组审议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就《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省政府关于全省整顿医药市场秩序情况的报告》等,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
作者:记者岳嵬
稿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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