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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网吧管理权移交 电信部门仍拥有“大权”

2002年7月17日16:17

    

     7月16日海南省“网吧”的移交工作已全部理清,该省475家持证“网吧”的档案已全部从海南省通信管理局移交给文化部门管理。

    据南国都市报报道,今年以来,根据国家规定,全国各省市“网吧”均陆续归口至文化部门管理。近一个月来,海南省在开展对“网吧”专项治理的同时,理清该省475家证照齐全的“网吧”档案,目前,这些档案已由海南省通信管理局直接交付于各市县文体局。

    海南省文体厅文化市场处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此之前,文化部门负责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稽查,但海南省“网吧”的档案和文件却由海南省通信管理局保管,因此“网吧”的主管部门并不明确。

    据了解,归口管理后,文化部门的职责是负责对利用互联网经营艺术品、音像制品、网络游戏、演出活动及“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日常监督,并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在今年10月1日前,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将会同公安、工商部门对“网吧”进行重新审核登记,硬件设施不合格的“网吧”将被依法取缔。

    “网吧”的管理权虽归口至文化部门,但电信行政管理部门对“网吧”的接入服务仍拥有“生杀大权”。按国家规定,对依法取缔和关闭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文化部门及时将相关情况通报给电信行政管理部门后,由电信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立即停止接入服务。对逾期仍不停止接入服务的,或无经营许可证、擅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由电信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处罚权。

    据了解,“网吧”管理权的移交给许多市县文体局带来了挑战,不少市县文体局缺乏熟悉业务的管理人员,个别市县文体局甚至连电脑都没有配置 

稿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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