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首页
用户注册|新闻订阅|免费邮箱|个人定制
当前位置: 联报网 >> 全国 >> 地方政府信息 >> 地方法规
         2001年1月03日09:09

上海立法规定体育场馆全年开放

 

    从2001年3月1日起,上海的公共体育场馆将全年向市民开放,并公布开放时间。今天的上海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有上述内容的《上海市市民健身条例(草案)》。

     按《条例》规定,公共体育场馆应当全年向市民开放,并应公布开放的时间;公共体育场馆应当有部分场地在规定时间免费开放;在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应当延长开放时间;各种收费的体育健身项目,应当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实行优惠;街道、乡镇、里弄和村的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应当全年向市民开放,不得从事赢利性活动;学校的体育健身场地应当在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向学生开放;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学校的体育健身场地应当向市民开放;提倡单位的体育健身场地向市民开放。

作者:刘建

稿源:【法制日报】

 

到BBS交流 写信谈感想
  相关新闻
 
  相关专题
 
  今日推荐
北京大容量硬盘受宠
东北:塑料原料  市价回落
上海城镇职工医保改革实施
46小时跨世纪海上营救
福建全面启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

 

 



关于我们  本站导航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人 民 日 报 网 络 中 心 、中 国 地 方 联 报 网 版 权 所 有
Email: unn@peopledaily.com.cn
电话:(010)65091779 (010)65092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