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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3月01日08:46

《上海市遗体捐献条例》3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遗体捐献条例》今天起正式施行。据市红十字会昨天透露,全市包括区县红十字会和六个医学院校遗体捐献接受站在内的遗体、角膜(眼球)捐献登记机构正式对外办理登记手续,同时还开展电话、信函、上门服务等多形式登记方式。

作者:记者张蕴

稿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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