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审计“一把手”任期经济责任 昨日从省审计厅获悉,我省至今共对3224个单位的3429名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将其作为重要参考依据,能者上,庸者下,贪者惩。
从1998年至2000年,我省各级审计部门通过对“一把手”干部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后,有314人晋升,1648人平调,381人被免职、降职、撤职,69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另有7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我省在广泛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查出有关领导干部应负主管责任33.8亿元,应负直接责任4.9亿元,审计机关依据有关法规处理、处罚7.6亿元。各家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结论建章建制,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已整改、纠正有问题资金18.9亿元。
通过专项审计,共查出领导干部个人经济问题1246万元,其中贪污281万元、受贿200万元、挪用283万元,发现经济案件线索194起,据此清除了一批腐败干部。
今年以来,我省各级审计机关紧密配合乡镇机构改革,强化乡镇财务清理和乡镇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据对襄樊、荆州、咸宁、仙桃等14个市县统计,共对221个乡镇的369名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了专项审计,共查出各类违纪违规问题近1.4亿元。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调整使用干部276人,其中提拔任用10人、平调215人,免职、降职、撤职50人,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1人。
我省运用审计手段,不断强化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监督制约的经验,已在全国推广。 作者:澎潮、秦守成 稿源:【湖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