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卫生事业单位用人分配制度改革出台 新华网江西频道6月13日电 我市卫生改革进入实质性阶段,以全员聘用竞争上岗、绩效优先优劳优得为中心内容的改革措施即将在卫生事业单位实施。通过新的一轮卫生改革,将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符合卫生行业特点的用人管理体制和分配机制。
在用人制度改革上,以全员聘用竞争上岗为主要内容,使卫生事业单位管理的转变,形成政事分开,政府依法监督,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的管理新体制,建立人员能进能降,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人事管理运行新机制。由卫生事业单位根据自身的职能和任务及今后发展需要,合理设置内设机构和岗位及各级专业技术人员、职员及其他人员的比例,做到岗职对应,任务饱满,重点缩减行政后勤岗位,充实到临床一线。打破行政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竞争上岗,逐级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责权利,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在聘用过程中,允许专业技术人员低职高聘和高职低聘。由各单位制定考核内容、方法和程序,使考核结果真正体现受聘人的履约情况和工作绩效,成为聘用双方履行合同的主要依据。考核结果与个人待遇相结合。
在分配制度改革上,以绩效优先、兼顾公平为主线,由单位自主进行分配,并实行“一院一策”。具体实施上实行档案工资与实际工资相分离,国家规定的职工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予以保留,实际上单位自主确定,并分为基薪和活薪两部分发放,逐步加大工资中活的部分的比例,让“活工资”活起来,真正体现干多与干少、干好与干坏的判别,体现知识、技术、贡献的价值。
南昌日报 作者:陈天鹏 操秋阳 稿源:【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