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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3月20日10:59

欧盟限制进口“氯丙醇”超标的中国酱油,此事引起上上下下对酱油食用安全的关注———
酱油有致癌物吗?

 

    记者昨日从广东省食品协会获悉:欧盟代表团5月12日即将来到中国,抽检包括广东在内的酱油出口企业。因为酱油可能和一种叫做 “氯丙醇”的物质挂上钩。欧盟明确表态:氯丙醇含量超标的中国酱油生产企业,出口之路将会堵塞不通。目前,上上下下正密切关注此事及由此生发出的相关问题。

    据了解,目前的酱油种类可分为配制酱油和酿造酱油。有关检验证实,酿造酱油不存在氯丙醇问题,而配制酱油则有可能含有氯丙醇。近年来西方国家研究发现,氯丙醇是一种有可能引发癌症物质。美国、日本等国已明确指认“氯丙醇4种异构体对人体可产生不同程度致癌效应”。1999年10月,欧盟对中国出口的部分酱油抽查,发现氯丙醇严重超标。据悉,欧盟代表团目前的计划是检查中国生产的酱油和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HVP)中的三氯丙醇的含量。根据欧盟会员国所采用的标准,在40%的干重的情况下,要求每千克酱油中三氯丙醇含量不得超过0·02毫克。

    据有关部门透露,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抽查6省(市)市场销售的93种品牌的酱油。经检测,氯丙醇含量按“欧盟标准”考核,不合格率达84%;按我国行业标准(SB10338—2000)考核,不合格率达41%。广东酱油生产占全国大头,约占全国总生产量40%,通过各种渠道出口不少于5万吨,至少欧洲市场有几百万美元的市场份额。那么广东酱油企业受此影响有多大,目前还难以预料。

    中国食品质量监督检测所广州站副站长周达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目前由于标准检测的可操作性等因素,尚未对市场的酱油进行氯丙醇含量检测。但按照国家去年9月发布的新的酱油标准,配制酱油在出售前都必须在商标上标明自己是“配制酱油”,决不能标榜自己是“酿造酱油”。广式酱油虽然富于创新,品种多样,但有相当部分属酿造酱油,应该问题不大;更非传言中所述的“广东酱油不符合欧盟出口标准”。

    开平味士达美极鲜酱油负责人及广州致美斋酱油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以内销为主,均不直接经营出口,经销商代销出口量也非常之小,所以暂未受到什么影响。省食品进出口公司经营出口的“珠江桥牌”出口量较大,其负责人施逸伦说,所有的标准已与国际接轨,欢迎欧盟来检。企业界的反映情况,似乎从某种程度上验证了周达民副站长的看法。

    但是,问题仍然很多:对于欧盟来检,广东酱油和食醋企业界经得起检验吗?为何欧盟标准比国家标准更严格呢?消费者食用什么样标准的酱油才算健康呢?敬请留意追踪报道。  

作者:记者郭逸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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