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米有毒谁蒙冤
近一段时间,有关“毒米”的报道令人心惊。作为消费者,行使别的权利不容易,但拒买的权利那还是自己掌握着。这一下,急眼的是众多的米市老板。您想,临近春节,本该是米市旺季,如果这个时候老百姓不买账,米贩们能不徒呼奈何?不过,真正遭殃的还是河南原阳大米市场。由于几十吨“毒米”是从那里“流转”出来的,致使该地米市的日销售量从几百吨骤降至七八十吨。原阳大米受此重挫,当然不肯善罢甘休。所以,当“掺油毒米”的罪魁祸首在山东鱼台被查出后,原阳县便开始喊冤。
先是县政府喊冤:“掺油的是山东鱼台,蒙受损失的却是原阳,冤枉呀!”(潜台词:别人渔利,我背黑锅,不公平嘛!)然而我想问的是,在“毒米”事件发生之前,当地政府部门都做了些什么?据知情人士透露,自从原阳“黄金晴”米在全国走红后,当地政府便给予大米市场以特殊的关照。所谓的“特殊”,就是禁止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和公安等职能部门进入市场,履行监督职能。这无疑等于政府扮演了市场管理者的角色,为确保米市“繁荣兴旺”,自己主动为大米市场撑伞遮阳。
其次,原阳大米市场方面也在高声鸣冤。当记者问及他们今后如何杜绝类似事件发生时,市场管理处副主任马建春的一段话颇值得玩味:“全中国有多少在逃犯?全中国有多少人想犯罪?这些你知道不知道?”(2000年12月14日《南方周末》)想想也是,全国有问题的米市多着呢,为什么媒体偏偏揪住原阳不放,让他们蒙受不白之冤?然而我认为,媒体并没冤枉他们。显然,即使“油”不是你掺的,那么多“毒米”畅通无阻地进入你的市场,作为市场管理者,难道就没有丝毫的察觉?更何况,“毒米”从这里改头换面后,又大摇大摆地“走”出去,你们的关把在何处?
其实,真正蒙受不白之冤的应该是原阳大米。由于“黄金晴”米产量低,名气大,一些米贩们为赚钱,才打起“黄金晴”米的主意。“黄金晴”米毕竟是物不是人,它阻挡不住米贩子们给劣质米穿衣戴帽、涂脂抹粉,一番梳妆打扮后,愣是将丑女当作美女去拍卖!
清白的大米,由于米市(经营者、管理者)的不清白,使自己成了灰姑娘。清白的大米有冤喊不出来,偏偏不清白的管理者们却忿忿不平,到处喊冤,实在是一种莫大的讽刺。冤与不冤,毕竟不是哪个人说了可以算数的。经济社会更要讲法治。如果原阳米市自己清清白白,还会有今天这场大灾大难吗?显然,市场经济不会无缘无故冤枉一个小小的市场。如果一个拒绝外界监督拒绝科学管理的经济社会能真正健康有序发展的话,反倒是不可思议的事。纵观许多事件,事发后总有人替自己喊冤,而不是首先去反省自己身上的缺点,这本身就是一个态度问题。就拿原阳当地政府来说,通过“毒米”事件,反思一下自己是不是插了不该插手的地方(米市),如果属实,该缩手时就缩手,切不可以管理者自居,代替法治。否则,米市没托好,却砸了好不容易树起的“中国第一米市”的牌子,岂不可惜?
冤与不冤,市场自有公断。
作者:刘海明
稿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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